忘记称重、地磅损坏……源头超载理由有很多结局只有一个!

  日前,执法支队光明大队收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移送的关于粤AFX***重型半挂牵引车

  根据这一线索,执法人员顺藤摸瓜,确定该车超限运输的货运源头单位是深圳闽*再生资源公司,并前往该公司对负责人陈某进行询问调查。

  陈某向执法人员承认涉事车辆的确从其公司装载,并表示在车辆出场前有进行称重,车辆称重结果为超重。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且抱着侥幸心理,装载工作人员还是放行了涉事车辆。该车被查时的超载率达到82%。

  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有关人员宣贯超限超载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把握货物运输车辆装载标准,自觉做到依法装载、安全运输。

  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深圳闽*再生资源公司涉嫌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开具《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拟处2万元罚款。

  公司主要负责人及装载人员涉嫌实施了货运源头单位的装载工作人员不依规定装载、计重、开票,放行未经称重或者超限超载的车辆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以上二人开具《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分别拟处2000元和1000元罚款。

  10月13日下午,执法支队松岗交通稽查站执法人员根据光明交警大队移交的湘L6C***重型半挂牵引车超限运输线%),前往货运源头——光明某地铁站工地进行调查。

  执法人员通过查阅工地车辆出入场登记台账、视频监控等资料,最终锁定了湘L6C***重型半挂牵引车于9月8日当天在该项目工地违法超限出场的证据,并确认货运源头单位为中山永*建设工程公司。工地现场负责人汤某表示,由于工作疏忽,忘记对车辆进行称重,导致超限出场。

  对此,执法人员对工地现场负责人汤某进行约谈,要求工地严格把握货车装载标准,自觉做到依法装载、安全运输,切勿心存侥幸。

  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中山永*建设工程公司涉嫌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开具《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拟处2万元罚款。

  工地现场负责人及装载人员涉嫌实施了货运源头单位的装载工作人员不依规定装载、计重、开票,放行未经称重或者超限超载的车辆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以上二人开具《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分别拟处2000元和1000元罚款。

  10月24日,执法支队龙岗交通稽查站的执法人员在龙岗区龙翔大道开展执法行动,查获一辆车牌号为粤BLH***的四轴重型自卸货车。经查,该车限重31吨,车货总重37.74吨,超限率21.73%。

  执法人员询问司机后,得知该车是从龙岗某旧村改造工地运载泥土前往东莞凤岗,该工地项目由深圳鑫**建筑工程公司负责。随后,执法人员随即前往工地进行调查。

  工地负责人俞某表示,其公司承包了某旧村改造项目的土方外运工作,粤BLH***货车的确由其工地装载并放行。当执法人员问有无对该车进行称重,俞某称地磅已损坏,会尽快维修。

  执法人员告知俞某,地磅损坏不是超载的理由,擅自配载并放行超载车辆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风险隐患,必须严厉禁止。

  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深圳鑫**建筑工程公司涉嫌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开具《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拟处2万元罚款。

  公司主要负责人及装载人员涉嫌实施了货运源头单位的装载工作人员不依规定装载、计重、开票,放行未经称重或者超限超载的车辆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以上二人开具《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分别拟处2000元和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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